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动了休妻之…(1 / 2)

屏住呼吸 水依生 5013 字 2019-12-27

爱上邓雪娇其实也算是一种巧合。九个月前吧!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唱歌玩乐的大街镇政府周副镇长的小姨子,说是她的一个朋友想重新装修一下鞋店,喊她帮忙介绍几个活计干得好,也跟得上时尚的装修工,问他想不想去接这个活儿。第二天,他叫上时常在一起做活,和他也是中学同学的小裴,一道骑着摩托车去看了一下那个叫邓雪姣的那间店铺。双方谈了一下包工包料的装修价格,彼此都觉得可以,于是就谈定了由普辉他们来做。本来普辉一开始是想再喊上两三个经常在一起搞装修的朋友来跟着做的,打伙做的话用个六七天就能完工了。但是才看见邓雪姣的第一眼,他的心就快要停止了跳动···浑身的血液也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血管,凝固了流动,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啊!那张虽不算樱桃小口,但却是那么的娇艳欲滴,就如同一颗youren的散发着香甜味道的水灵,娇红,颗粒饱满的甜樱桃。那眼睛流转婉动,情切切意绵绵,温柔诱人皆而有之,只需与她对视一眼,便能让人想把自己的整个身子和完整的一生都陷入她的眼光世界里去,再也不想出来,哪怕抛掉现有的一切,也在所不顾···。那鼻子,秀美丰润,比用宝玉做的还漂亮精美,那脸蛋,白里透红,就似是厚雪堆上洒落了些桃花粉在上面一样···整个人美得令人想一口吞进肚···想用心去呵捧在手心里,永不放手。

那天,她恰好穿了一套胜似冬雪的连衣裙,没有穿腿袜,脚上是一双奶白色的达芙妮凉鞋,简直美得就跟传说中,从月宫里偷溜至人间游玩的嫦娥姐姐。那看得见的腿,那看得见的手臂和脖颈,又白,又嫩,粉里透着雪花一样的晶亮和白皙。普辉从成为小男孩的那一天起到如今二十五六岁了,就从没见过这等温柔大方,俊俏如天宫仙子一样的女人,眉眼里尽是一个好女人同时兼含一个美艳女人的最佳气质。她的每一丝笑容,每一次红唇微动的轻言软语,都是那么的令他沉迷,让他难以自拔,有好几次望着她都走了神,忽视了作为一个熟练装修老手和小包工头该注意的所要承包活计当中的细节与精明,忘了步步为赢的算计与讨价还价。本来他包的这桩活计已经是基本上赚不了什么钱了,在临签订合同时,他还大脑进水一样自作主动地“老板娘,我望着你一个女的领着个娃娃,应该也不会有“多好整”(多宽裕的意思)。呢个了(这样子),我再退一步,吃点亏,再跟你少算点,反正材料我也是去找朋友进,再让你一千,就当如做个朋友。”普辉人虽木讷,但却不憨,那天才一望见她那个粉嘟嘟,也与她妈妈穿一样款式和颜色的小裙子,扎着两条小辫的女儿,瞬间便从心里疼惜起,喜欢上了那个小女孩,幻想着要是能当他的一个叔叔或者一个干爹就的好了···。甚至也从邓雪娇不时显露在脸上的落寞黯然,扑捉到了她肯定是个婚姻不幸的女子的隐形信息。因为她脸上以及神情里的那种东西,他就曾经在自己的媳妇林美知悉了他会去找情人,嫖女人之后的不短时间里看到过好多次。

光顾着讨好邓雪娇这个从来没见过的美shao妇,普辉完全忽视了身边小裴的数次暗示着急使眼色:“杂种,本来你就包的吃亏了,再让的话,我们就要亏本啦!”一心只盼着邓雪娇能快些儿把这装修的活计签完字交给他来做。

接下活计返回的路上,小裴抱怨他怎么把承包价定得这么低,算是白干了。普辉不仅没生气,还笑呵呵地拍拍小裴:“兄弟,不怕得,亏了的钱我会补给你,我们两个做的这个活计,不会让你吃亏。呵呵···,至于我就更不会亏了,放心,干一天下来,至少会让你有个两百六七,不够的我拿给你。”当时小裴就戏说他:“你这个家伙,居心不良,你怕是看上这个小婆娘了,一个领着娃娃的女人,人家是肯定有老公的,我劝你最好还是莫去乱打主意。你媳妇林美已经够好了,你莫一天在外边瞎乱。”

可这些劝告,对于已经迷上了邓雪娇的普辉来说,简直比耳边吹过的微风还轻飘无用,林美好?够好了?怕不算得吧!林美是漂亮,但那是在他没有遇见邓雪娇之前,林美的肤色也白,但就是略带着点微黄,也有那么一点微糙,摸上去不似邓雪娇那种的嫩滑,这固然是在抚摸过雪娇这个美女姐姐之后的别样感觉···。和邓雪娇比起来,林美在他心里就已经不是那么的好了,无论性格,脾气,还是身子。虽说在林美怀孕,生子,不能碰她的那八九个月时间里,他也曾睡过,相好过三四个算得有点姿色的小shaofu,也曾嫖过七八个站街女,但是那些个女人若拿来和邓雪娇一比的话,怕是连她的一个小脚趾都比不了。是啊!她的每一寸肌肤,只要一触碰到他,马上就会令他周身热血沸涌···jiqing难抑···万般的沉恋迷醉于她。

以前找姘头,嫖小姐,纯粹是为了生理发泄的需要。至于在外面跟别的女人乱搞,普辉也曾一度自责过,觉着对不起爱他,也把青春少女的初恋和初次给付了他的林美。但是一旦想要女人了,而林美怀着孕,以及生了儿子后的恢复期,不能给他,憋忍难熬的他还是会马上控制不住地跑去找情人,玩小姐,关于这一点普辉也认为自己是个自控力并不强的男人···。反正老子一样都不管了,这辈子我只想爱着,守着邓雪娇,伤害了林美也就伤害了。因为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对她没有爱了,也没有了再和她上床,跟她继续过下去的yuwang和想法了,有了邓雪娇,老子这辈子就足够了。别的什么天仙美女,我都不会再去乱想乱来了,这小辈子,只要邓雪娇能嫁给我,老子宁愿少活十年。就算老子才看见邓雪娇的第一眼,就迷上了她,甚至短短三五日内,便有了想把第一个初恋女友和原配妻子林美给抛弃,休掉的念头。哪怕此等行为,可能会招来身边亲友的指责,和即将背负上当代陈世美的骂名,也无所谓。一个我早已经对她没了多少jiqing和爱意的媳妇,不要就不要了,没有什么好惋惜和舍不得的。

一开始走近邓雪娇的那一个多月,刚得到她的垂怜,眷顾,得以和她一渡春宵。不,应该说是一夜数次地伏在她身上不想下来的那两天,普辉真的是比做神仙还美,真想就那样累死在她的身上,做个风流鬼。哪怕下世不得再做人,他也不惧。那些帮她装修铺面,陪她守店,陪她去接她女儿上下幼儿园,和她一起做饭,洗碗···,看着她笑···看着她发呆···,包括看着她剪指甲,化妆,普辉都是享受的、幸福且快乐无比的。

“利用她去伤害林美,我也觉得是有点过分了。”在这好长的一段简直比坐无期囚牢还难熬的日子里,普辉时而狂躁难安,时而自责懊悔“其实我想和林美离婚,还有很多种办法的,大不了再多拖个一年半年,终归是可以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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