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汉痛史(四)(2 / 2)

并乘机撩妹说:"我傍晚到你家里去。"

那美眉面无难色,只是点头微笑。

到了傍晚,这个女子果然开着门等待大款的儿子来幽会。

但没等大款的儿子前来赴约,就有一位三只手鬼鬼崇崇进来偷东西,他看到一间屋里没有点灯、漆黑一团,便窜了进去。

那女子高兴地扑了上去(实在骚得可以)。

三只手以为是来人抓他,便用杀猪刀捅了这女孩子一刀,然后扔下刀跑了,女孩子的家人竟丝毫没有发觉。

大款的儿子随后来到,一进屋就踩到鲜血上,立刻摔了一跤。

一开始他以为是水,用手一摸,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接着又摸到地上竟躺了一个死人,吓得慌忙逃了出去,直接上了船。

船开了一夜,到天亮时分,已经驶出了一百多里。

女孩子家里的人后来发现女子被人杀了,循着血迹找到了江边,然后便向官府报了案。

主持办案的官员坚持走群众路线,询问了住在江边的人。

有群众提供线索说那天夜晚,有看见一条船慌慌张张连夜驶出(看来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呀)。

办案官员立刻派了雷子把大款的儿子追回,将他关到大牢里严刑拷打。

大款的儿子供出实情,只是不承认杀人,女子家里的人把捡到的杀人凶器,即那把杀猪刀提供给了官府。

郡守刘崇龟(市长)下发通知说:"明天市政府要召开盛大宴会,全市的屠夫,都要集中到操场上,等着屠宰牲口。"

可到了第二天,当屠夫们全部到了以后,他又传令说:"今天已经太晚了,明天再来吧,各自把杀猪刀留到厨房里,空手回去。"

然后他叫人把屠夫们的刀取来,用杀人的那口刀换下了其中的一口。

第二天早晨,刘崇龟命令屠夫们到衙门里去取刀,众人都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个屠夫留在最后,不肯拿刀。

刘郡守问他为什么不取刀,他说:"这不是我的刀。"

又问他是谁的刀,屠夫说应该是某人的刀,刘崇龟又问清了刀的主人居住的地点,立刻派人去抓,结果杀人者已经逃走了。

于是郡守又命令将牢狱里应处死的犯人,假装成大款的儿子,傍晚时公开处死在市场上,逃跑的杀人犯的家属,每天早晚都在探听官府的消息。既然已经将"杀人犯"杀了,没过一两天,杀人者就放心地回家了。

马上就被官府抓来,他全部招认了杀人的经过,按法律被处以死刑,商人的儿子,夜入民宅,仅以通奸罪论处,打了一顿板子就释放了。刘崇龟审理案件可以说是明断的。

刘崇龟不仅有最强大脑,还是一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不仅词句优美,而且意境深远。《全唐诗》中就有他一首《寄桂帅》诗:"

碧幢仁施合洪钧,桂树林前倍得春。

莫恋此时好风景,磻溪不是钓渔人。"

还是回到刚才的话题,刘崇龟英雄惜英雄,见本家兼老乡刘谦也是位达人,于是任命其为封州(今广东新化)刺使。

至于刘谦到任后,又有何作为?我们请看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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