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名尸骨”(1 / 2)

宋慈接任广东提点刑狱司长官后,这一天宋慈正在韶州衙署内忙于日常事务,有一名衙役进来禀告:“宋提刑,有人在河道里面挖出一些人骨宋提刑前去河边检验。”

宋慈听完后放下手中的事务,急忙带检验官郑胜义等人前往河边进行勘验。

负责疏通河道的人早已经在河边进行等候,见宋慈等人到来,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说道:“宋提刑,这段河道因为年久失修,今年赶在雨季前,奉命清理一下河底的淤泥,我手下一名人员今早在挖靠近河岸边淤泥的时候,其中的一位挖出了一块人的大腿骨,我得知后就赶紧派人报于衙署,其他的地方没有再动大人示下。“

宋慈听完后点头,看了一下河岸周边:现在正是枯水季节,河道见底,岸边上有几棵大榕树,有几个地方的边坡有一些塌陷,宋慈说道:”先把这个地方周围淤泥全部清理出来,看一下尸骨是不是完整。“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一副尸骨被清理出来了,宋慈和郑胜义走上前去进行仔细检验:河道底上平躺着一具完整的尸骨,头骨朝下,后脑上有一处明显的凹陷裂痕,只是在右手腕骨上戴有一支银手镯,初步判断应该是一位女子的遗骨。

郑胜义在《检验格目》进行了记录。

宋慈说道:“把尸骨周边淤泥也清理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其他相关的东西。”。

宋慈和郑胜义检验完尸骨后马上回到衙署,查阅以前的案卷,找到三年前一条报人口失踪的记录:张家的女儿张水仙和丫环杨二姐去李家绸缎店后,俩个人就下落不明。

看完案卷后,宋慈和郑胜义走出衙署前往李家绸缎店,去找李店主了解当年的情况。

李家绸缎店在村子中心的地方,在远处就可看到绸缎店的招牌,绸缎店离河岸有大约半里的路程。

宋慈和郑胜义走进店里,看到李店主正在忙碌,李店主有四十多岁年纪,身着朴素。

郑胜义向李店主问道:“李店主,宋提刑来此是想询问一下当年张水仙的事情。”

李店主回道:“宋提刑,当天张水仙和丫环俩个人和平常一样看完绸缎就先后离开了,直到晚上张家派人来找,才知道俩个人并没有回去。“

宋慈问道:“李店主,你还记得事发当天还有谁来过店里?她们当天看了什么样的绸缎,绸缎上面是什么花样吗?”

李店主在柜台里面翻出了当年的一个旧的账本,上面找到了相关的记录:三年前当天来店里的还有其他几个人,张水仙和丫环俩个人看的是红绸缎,红绸缎上面绣有蜻蜓荷花。

郑胜义作完记录,宋慈和郑胜义就离开绸缎店,去张家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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