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国民法院(1 / 2)

民国不求生 宇文郡主 3168 字 2020-11-30

这些人被凌迟,被分尸,被活活咬死,甚至被下到大锅里炖成烂肉吃掉,林淮唐都以为是死有余辜,纯属活该。

但社会党并不提倡这种血亲复仇。

最亲的亲人被人侮辱、被人杀害,不复仇,还算人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杀亲仇人不共戴天,快意恩仇,这是中国传统精神中人性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从先秦就立法禁止私人复仇,但现实往往是,一旦涉及血亲复仇,尤其是彰显基本道德伦理的为父母、夫君、君主复仇,则往往从轻发落,甚至既往不咎、以赏代罚。

但是,仅仅快意恩仇是不够的。

公审大会是用来追求正义的,而不是用来发泄复仇的怒火,有的时候正义与复仇可以划上等号,但并不代表这两者可以永远都被划上等号。

社会党统治区内,不少地方的公审大会,据林淮唐所知都已经发生过了类似江北的那种情况,凌迟、分尸、活剐、食人……等等,在各地都出现过。

这些被公审的罪犯,死有余辜,可社会党绝不鼓励公审大会沦为老百姓发泄情绪的工具。

公审大会为的是什么?除了发扬正义以外,也为的让老百姓信任社会党的治理。

既然信任,老百姓就应该允许社会党来制裁这些罪犯。

所以国民法院,应运而生了。

在林淮唐以“文抄公”笔名摘录的两套书《明末农民战争史》和《南明史》里,他都着重考辨过一个问题,就是明末时李自成到底有没有把福王做成“福禄宴”吃掉。

林淮唐更愿意相信的答案是——没有。

李自成杀掉了福王,但也只是杀掉而已,干净利落的一刀罢了,并没有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发明出来的各种酷刑,也没有曾国藩、李鸿章杀害被俘的太平军领袖时,那些花样百出的刑罚。

为什么?

是李自成不仇恨福王,还是闯军那些流民饿殍出身的战士们,不仇恨福王?

并不是的,而是因为李自成们希望建设的新社会,是一个由理性和正义统治的社会,而不是用恐怖来统治的社会。

一个经常被人忽略的事实是,全世界最早在行政中落实废死政策的政权,是哪一个?

很多人可能都想不到,答案会是苏联。

当然,列宁在残酷的红白内战中,为了保卫革命果实,很快就放弃了不切实际的废死政策。

但这至少也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共产主义者到这世界上来,不是为了让地上动刀兵,而是为了一个更美好、更理想的世界。

恐怖是手段,不是目的,本末倒置,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向波尔布特堕落的危险,这也是林淮唐为什么常常讲社会党人需要警惕张献忠的缘故。

大杀一场,自然痛快,但这之后呢?法律总是要建设的,法院也是需要的,革命者和张献忠有同样的起点,但绝不能停留在张献忠大杀一场泄愤的阶段,更不能堕落到最后张献忠那样不分良莠去毁灭自我的终点。

当然,即便是从更加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林淮唐也反对老百姓对土豪劣绅们实行私刑。

因为那样很难建立起社会党法律的权威性,而且对老百姓们来说,实行一些如食人的发泄性私刑,也会对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造成诸多负面影响,由政府来代为执行死刑,本来也是为了保护老百姓们自己的健康。

废死是完全不切实际的想法,但建立更加正规的国民法院,确实很有必要,公审大会更多还是作为一种战时政策来运用,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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