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左派无限可分?(1 / 2)

民国不求生 宇文郡主 4460 字 2021-04-22

一列火车缓缓停靠在前门火车站的月台旁,军乐队奏起欢迎乐来,铿锵的音乐声中,冯国璋和唐继尧二人相继步出车厢。

新近成立不久的新闻总署也组织了一批记者团来欢迎二人抵京,照相机的镁光灯闪个不停,冯国璋很不适应这种阵仗,脸上的笑容十分勉强,反而是唐继尧在云南被诸将完全架空以后,无官一身轻,在和蔡锷通信几次以后,得到蔡锷的保证以后,心态反而变好了许多,这时候还有闲心朝记者们挥手示意。

“欢迎冯先生、唐先生到北京来。”

冯国璋略感失望,林淮唐没有亲自来迎接他们,在车站组织欢迎队伍的人只是中央秘书厅主任谢逸谋而已。

“二位能够放下一切,响应中央的号召立刻到北京来,像这样的举措不仅将得到全国广大国民群众的支持,而且也将得到中央的信任。”

唐继尧自知他在云南时镇压革命党人,如果严格来说,他完全可以算进“手上对人民有血债”的战犯之列。唐继尧还能以一个客人的身份来北京,而不是以战犯的身份被押送来受审,很大程度还是因为梁启超、蔡锷等人从中斡旋,所以他不像冯国璋那样想法很多,对林淮唐只剩下无尽的感激。

唐继尧沉吟道:“贵党号召全国的和平统一,非以武力政策强行消灭各省的异己之声,像这样的民主之量,确非袁世凯所能及。”

全国国大的选举还在各省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确实,国大选举很大程度上处在社会党的把控之中,只能称为有限的民主,但林淮唐确实尊重民国已有的法统和法律,一切都是在合理的法律框架之中进行,并没有像袁世凯以国会纵火案和戡乱动员条例那样,公然强奸民国的法理基础。

国民大会为女性国大代表保留了百分之二十的固定席位,这在女性平权方面堪称巨大的进步。其实辛亥革命前后,为革命牺牲的女性数量实在很不少,诸如秋瑾等烈士更是声动天下,但元年以来的旧国会完全将女性排斥在外,甚至不承认其选举权与选举权,殊无道理。

国大选举中,女姓国大代表拥有百分之二十固定席位,剩下的百分之八十席位才由男女代表公平竞争。这样的政策当然颇引物议,特别对于此时民风尚十分保守的民国而言,更不啻为石破天惊的大事,但社会党坚持之下,也没人对此有太大的意见,这毕竟不是关系到政权的大事,在多数反对者看来也只能算是细枝末节罢了。

很少有人意识到林淮唐的深意——林淮唐绝不会重蹈袁世凯权谋自为之的覆辙,但这并不代表林淮唐不会在国家的制度设计中使用阳谋。

1914年的中国还是一个父权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国家,女性国大代表即使强行占有百分之二十的保留席位,也很难独自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几乎可以断定,这些女性国大代表只有在社会党执政的框架下才能发挥作用,也只有依附于社会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发挥作用。

更要命的是,反动、保守阵营几乎不可能推出什么像样的女性国大代表候选人来,这也就意味着高达百分之二十的固定席位,将长期被进步阵营掌握。

即使保守阵营集中党的力量去推一些女性国大代表出来参选,这无疑也会反过来对保守政党自身的思想、政策造成动摇和混乱,无论如何发展下去,都是有利于进步阵营的。

林淮唐并不掩饰他在制度设计层面对于“民主”的限制和要求,社会党主张的民主,一直以来都是在“工农联盟领导”的前提之下,未来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这个前提则可能转向“无产阶级专政”。

也就是说一切民主选举,必须服从于这两项大前提。同时,在服从于这两项大前提的情况下,社会党所主张的民主制度当然也就绝非是装点门面式的民主,而是使全国国大真正具有讨论和决策能力,真正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作用的民主。

从制度设计层面的细节而言,那就是除了通过女性国大代表的保留席位确定进步阵营的优势以外,其余还有诸如说对选举人开支的限制,所有选举活动的开支被限制于当地国民收入的一定倍数范围内,任何选举人一旦超过法定的选举开支限制,不仅要遭到高额罚款,而且还将被取消若干年的选举和被选举资格。

在法团内部选举中,林淮唐则主张“集选”形式的选举。所谓集选,也就是不能选举单一的候选人,而必须一次性选举若干名选举人组成的集选组,林淮唐坚持集选组最低也必须有四名选举人一起参加。这可以有效避免小型政党的异军突起,因为大多数小型政党是很难一次性推出四名有竞争力的候选人的,在集选形式下极难同大型政党竞争。

这项选举制度上的设计,自然难免遭致许多人的批评。但这项设计又毫无疑问特别有利于大型政党,所以国民党、进步党以及由光复军改组的东南参政会,都全力支持林淮唐的集选主张。

而且客观的从公论角度而言,集选组的形式确实有利于政局稳定,可以避免旧国会时少数小型政党对国会讨论议程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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