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弃妇带娃(8)(1 / 2)

霍青嬅给舒护培养的只有十个人。

养一个都是要银子的,这十个只有五个能打,两个小厮一个长随,一个相当于参军一个相当于师爷。

或许霍青嬅还能培养,不过,多的是希望舒护自己去做。

霍青嬅不想那么累,手头攒的银子不到五千两。

过日子还算可以,一做事就少了。

翻山,密林竟然跑出一群山贼。

乌合之众,但三五十个,打起来难免要受伤。

霍青嬅下车,山里空气真好,和贼首聊聊:“阴家、李家给你们传信?”

阴霭也下车,脾气好,从容的,像仙女下凡。至于穿的朴素,仙女、又不是那些凡人。

山野,或许眼睛也干净。

舒护也不紧张了,状元郎没穿官袍,穿的青衣,儒雅,俗话叫做斯文败类。

贼首并不知道谁传信。

霍青嬅不在意:“你们被坑了啊。”幸灾乐祸。

阴霭、丫鬟小厮都幸灾乐祸,如今舒护官身,对上民尤其贼,自然优越感。

贼首莫名其妙。

霍青嬅给他分解:“这位状元郎知道吗?天子最看重的。”

贼首不知道。

霍青嬅:“你们抢钱,我们肯定告诉天子;除非你们将人都杀了,杀了天子看重的状元郎,你说什么下场?莫非得罪过阴家,这么坑你?”

阴霭脑子好使:“状元郎被杀,阴家来剿匪立功,这套路太深。”

山贼反正是最惨,阴家要捞军功好容易。

贼首、要吓懵了。本来杀官就风险大。

状元郎可比随便一知县值钱,一群山贼、要不要再凶点?

霍青嬅这是明坑:“谁都不想落草为寇吧,你们也算英雄,不如与状元郎去干一番事业。未必功成名就,容易让人翻出黑点;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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